不要為了興趣班而破壞親子關系:從“木桶定律”到“長板理論”真正認識孩子

不要為了興趣班而破壞親子關系:從“木桶定律”到“長板理論”真正認識孩子

文 |?彭曉蕓

授權自公號:兒童愛智坊

關于孩子的興趣發(fā)展,少年商學院微信曾和大家分享過《普通家長送孩子上興趣班,聰明家長和孩子發(fā)展共同興趣》、《深度發(fā)展孩子興趣愛好的四重境界》等好文,說到減負,也曾分享過《寧可孩子成績爛,別送他去補習班》。

但其實除了孩子的課業(yè)負擔,現在有個現象值得重視,那就是興趣班給孩子的負擔。很多孩子比上班族累多了,根本沒有周末,周末全是興趣班。周一到周五放學后也排滿了,總之,比日理萬機的CEO還忙。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這個話題。

“木桶定律”or“長板理論”?

很多家長給孩子報興趣班,一周七天,絕不重樣:鋼琴、圍棋、網球、機器人、繪畫、拉丁舞、棒球、擊劍、奧數、英語、寫作……周末更是一天兩三個班,菜色豐富。于是,每樣興趣每周來個一堂課,蜻蜓點水,仿佛這些錢花出去,孩子就是全能冠軍了。

不要為了興趣班而破壞親子關系:從“木桶定律”到“長板理論”真正認識孩子

于是,時常聽到一些孩子抱怨,眾多的興趣班里面,只喜歡某一個或最多兩個,但父母仍然堅持要給他塞滿,苦不堪言,親子關系緊張。

大致地推測一下,家長們有的生怕漏掉孩子的哪一項特長,什么都想試一下,有的認為未來是全才的天下,必須什么都會露一手,才更容易成功。

追求全才的,大概可以稱之為信奉“木桶定律”(Cannikin Law),就是說,一只桶盛多少水,并不取決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塊木塊,而是最短的那一塊。根據這個理論,人們認為要補短更為重要,而不是揚長。所以,最理想狀態(tài)是,每一塊木板都一樣長,這樣盛的水才最多。

我是反木桶理論支持者,或可以稱為“長板理論”,在我看來,除了一些核心素養(yǎng),諸如人格健全、思維合乎邏輯、體能素質好、心理健康,而興趣這事,就應該揚長避短,哪樣有天分就使勁拉長哪樣,不行的絕不勉強。

反木桶理論,倒不是因為我堅定地認為全才在未來世紀不會成功,而是我認為親子關系良好以及孩子能樂在其中,比全才更重要。所以,我的孩子沒上多少興趣班,但有那么一兩項興趣,他是扎進去,成為深度興趣了,且一發(fā)不可收,我被孩子拽著走,要給他的興趣尋找更好的教育資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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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做的好處是什么呢?且不說人的時間精力總是有限的,興趣深度發(fā)展,避免了每一樣都學個半桶水的浮光掠影,更為重要的是,多數孩子都有明顯的偏好,在他自己偏好的項目上,他會很舍得花時間,這個過程,親子關系沒有沖突,不需要家長苦口婆心地灌輸什么道理。

作為一個比較在乎精神享受的媽媽,這是我最大的目標,給孩子找好的教育資源可以辛苦一點,但過程,不要有什么家庭戰(zhàn)爭,不要承受精神上的負累。

尊重孩子,才能發(fā)現他的深度偏好

也許有人說,有的孩子興趣廣泛,什么都喜歡,這可怎么辦?

我的孩子也算興趣極為廣泛的,一年級的時候就纏著我,要我每天給他出三道數學題,出到后來,我已“彈盡糧絕”,腦子里庫存不足了,只好讓他去上學校在周六上午開的數學思維班——不是奧數班。一年級的他,跑去上三年級的班,老師說他完全跟得上,比三年級孩子反饋還快。

一個學期以后,他考上了廣州大劇院的童聲合唱團,時間上是沖突的,我問他,你自己選一個吧,只能一個,因為我們要確保周末有自由時間,因此只上一個興趣班。兒子說,他選擇合唱團,因為合唱團有很多小伙伴,合唱不可能自己玩,數學嘛,他可以自己學。

后來我發(fā)現,孩子的興趣點已經慢慢有點集中了,他的音樂興致盎然,睡覺也在唱歌,小提琴還喜歡即興作曲演奏,整個人流淌著快樂的旋律。合唱團一次課三個小時,如果不是喜歡,這個時長,肯定早就抱怨了。合鋼琴伴奏時,老師家里養(yǎng)的一只貓叫了,老師說:“別被影響哦!”他咧嘴笑著說:“當我音不準的時候,它就叫?!崩蠋煴贿@幽默的回答逗樂了。

上每一堂音樂相關的課,對他來說都是享受,可以判斷,音樂,是他的深度興趣。

所以,他的興趣班少而集中,音樂方面的,合唱團、小提琴,除此之外,就是游泳和足球,英語有小區(qū)里的外教玩一玩,沒有了。什么機器人、圍棋,什么書法繪畫,什么奧數,冰球、棒球之類的,一概沒有。

運動方面,足球和游泳是他自己想要的。一開始,是瘋狂迷上足球,在學校上課踢、下課踢,報了學校的課后足球班,踢了一個學期,告訴我,跟高年級孩子合班上課,他總是搶不到球,不想踢了,我也沒有勉強。既然他覺得很挫敗,那就很難享受足球的樂趣,暫時不踢無大礙。

于是,開始帶去游泳,游泳一周五次,慢慢發(fā)展為深度興趣,學會了四種泳姿。興趣相當持久,外出旅行時,還會要求住有泳池的地方,一旦沒有泳池,我們就四處找,他甚至會技癢到在賓館床上打腿翻滾過“游泳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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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一年后,孩子告訴我,他現在在學校斷球很厲害了,而且找到自己合適的角色,踢邊后衛(wèi),右前衛(wèi),又想踢球了,我說,很可能是堅持游泳以后,你的速度和體力更好了,把足球也帶起來了。這次,我給他找了足球俱樂部踢,游泳也保持,于是,所謂興趣班,運動占了最大比例。

學齡前和小學低段這幾年,兒子還喜歡過好幾種運動,滑旱冰、籃球、羽毛球、騎車等,都是些不怎么費錢的運動,學校里玩玩,小區(qū)里玩玩。我也沒有想過一定要讓孩子接觸什么美式運動,什么不能只玩亞洲人的常見項目,要玩美國人的高大上精英運動之類的,都是哪個常見哪個方便玩哪個。

還有開支問題,除了足球參加俱樂部學費略高一點,游泳是最最物美價廉的運動方式了,在廣州參加年訓班,一周五次,有全運會運動員教練全程指導,集體課,一次游泳課學費和場館費合計才23.4元。

在興趣班選擇和教育消費上,量力而行也是相當重要的,而不是看見人家學馬術很英姿颯爽,看見人家學冰球很酷,就要跟風。

不對孩子的搖擺惱火

真正的興趣會自動回來

一周五次游泳,這也太頻繁了吧,接送就是一項浩大的工程,怎么解決?

我發(fā)展了小區(qū)里的拼單帶娃游泳群,每次只需要出動一位家長,無論打車還是自駕,都均攤費用。有些孩子一周游三次,有些則一兩次,也有我們這種一周五次的,大家每天報名,家長也是誰有空誰去,作為一個非上班族,我可以多承擔工作日的接送,有些家長則負責周末。

這樣做的好處絕不僅僅是減輕家長接送負擔和往來車費,更為有意義的是,孩子們有了同伴效應,更加樂意去游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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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游泳,我們一群家長還跟學校協商了提前放學的申請,在私立學校,放學時間并不是三點半,而是接近五點,為了能夠趕上游泳,只能放棄學校的自修課。

離開廣州,我們的游泳群還在繼續(xù),我把群主轉給兒子同學媽媽,卻舍不得退群,每天看見他們仍在繼續(xù)報名游泳,輪流接送,心里特別踏實。

一家三口遷居,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考察游泳館,想到不太可能在短時間內發(fā)展起另一支游泳隊和家長接送群,我選擇了租住在步行可達泳池的地方,這樣就可能堅持幾乎每天游泳這項生活剛需了。

迄今為止,在興趣班這事上,我們和孩子沒有鬧過任何別扭,都是一家人開開心心一起投入,享受其中。我們都熱愛游泳,都熱愛古典音樂,而不是自己打麻將叫孩子去運動,也不是自己明明喜歡綜藝節(jié)目里的流行歌曲,卻非要附庸風雅地叫孩子去學古典音樂。

某種程度上,一家人是同伴,而不是家長與孩子的統治與被統治關系。

初學游泳之時,我熱情高漲,夏天學,冬天來了仍興致盎然,四處找合適的恒溫泳池,兒子去了幾次,嫌太冷,不太愿意去,我也沒有逼他去,而是自己一個人去游。

隔了一段時間,兒子開始羨慕嫉妒,我又四處考察,看看哪里的水溫更適合兒童,終于在一所中學發(fā)現對外開設的年訓班,50米標準池,更適合兒童的28度水溫,水質也相當好,這里還是廣州中考游泳項目場地之一,教練可愛熱情,不能再完美了,于是,孩子堅持了下來。

很多家長對孩子放棄某個興趣班感到很惱火,認為孩子說的那些不愿意去的理由全是借口。事實上,成年人如果具有同理心,就能把孩子視為獨立的個體,他的排斥或厭倦或犯懶,其實在成年人那里,不也是很常見的嗎?現在的我,由于泳池人太多的緣故,游泳熱情略為降低,反倒是孩子常常規(guī)勸我去游泳。

發(fā)現孩子倦怠時,幫助孩子分析原因和謀求解決方案,比責備更有效,至于孩子興趣的階段性偏好,難道不是值得尊重的嗎?馬友友還曾經陷入迷茫,放棄過大提琴呢,輾轉讀了哈佛人類學的他,倒從學習社會科學的經歷里重新發(fā)現音樂的意義和自己真正的志業(yè)。

為什么有些孩子找不到真正的興趣

當有孩子愁眉苦臉地說:媽媽要我去上奧數班,媽媽要我去學鋼琴,可是我只喜歡跆拳道……我沒有時間玩,我不想去興趣班,可是媽媽不同意……

我是不太理解的。為什么要在孩子的特長發(fā)展上如此勉強?好處是什么?逼出一個朗朗?反之呢?代價有多大?

特長特長,興趣興趣,不就是一件取悅自己的事情么?

不要為了興趣班而破壞親子關系:從“木桶定律”到“長板理論”真正認識孩子

正如此前文章寫過的,一個人靠長板靠天賦吃飯,是走捷徑,是更輕松的,何苦非要在補短板上煞費苦心,折磨自己折騰孩子呢?

有一些孩子,明明在玩機器人玩化學實驗上優(yōu)勢明顯,很有動手能力強理工男的雛形,但家長非要五音不全的孩子堅持學鋼琴、參加鋼琴比賽,理由是學鋼琴很優(yōu)雅,別人家的孩子都學。還有的孩子課內數學學起來就已經很吃力,家長還生怕不學奧數就被貼上“智力不行”的標簽,堅持孩子必須上學而思,必須刷題。

可是,一個人的時間就這么多,當你什么都學,尤其是在吃力的項目上浪費了太多時間,就很可能什么都通一點點,卻未能有一項精深。

從眾心理導致很多家長更推崇“木桶定律”,好像在下注,以為籌碼越多,中獎概率越大。

另外則是有些家長不相信孩子自己的選擇,認為孩子太小,孩子表達的偏好是無知的、不可信的。這涉及養(yǎng)育中的另一個方面,關于兒童的自主性和內生動力從何而來的問題。

如果孩子從小就不被尊重,沒有生長出充分的自主能力和偏好表達習慣,沒有滋養(yǎng)出充滿生命力和活力的內生動力,總是在大人的威權之下唯唯諾諾,那么,到了孩子漸大的年齡,看似應該能自主判斷的時刻,他卻喪失自主的動能了,對自己的人生呈一副淡漠的棄權狀態(tài)。

所謂“木桶理論”還是“長板理論”,其實還只是表象,更為根源的,關涉的是我們如何對待生命個體的價值選擇。只有當我們不把孩子當私有財產,而是視為親密的伙伴,你會發(fā)現,孩子自會呈現其長短,或早或晚,天賦才更加可能顯現,而不是被自以為高明的父母們無視或忽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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